2023年南京最低工资标准,附最低工资简介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那么大家知道2023年南京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吗?现在由我告诉您。

2023年南京最低工资标准

《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中规定: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020元;二类地区1830元;三类地区16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8.5元;二类地区16.5元;三类地区14.5元。南京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020元。

最低工资标准简介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等期间,以及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其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

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情况

1、最低工资标准是少数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确无正常工资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发放工资的),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将最低工资作为正常的工资支付标准。

2、用人单位需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应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并事先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劳动保障部门对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要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加强跟踪检查,切实维护劳动者基本劳动报酬权益。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恢复正常后,应及时恢复或提高工资标准。

3、劳动者在试用、见习、熟练或学徒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劳动关系事实已经成立,适用最低工资规定。

4、劳动者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和产假、哺乳假等假期,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应视为提供正常劳动,适用最低工资规定。

介绍完2023年南京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信息,相信一定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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